10月南京丨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 暨医疗风险防范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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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1-09-18 08:23来源:中创医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以下简称《医师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1年8月20日通过,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同时废止,这部法律共计七章67条,将为保障医师合法权益,规范医师执业行为,加强医师队伍建设,保护人民健康,实施健康中国战略提供有效法律保障。

       医疗纠纷,重在预防。在刚刚颁布的《医师法》指引下,相比此前的《执业医师法》对医师队伍也提出了更高的规范要求。同时结合最新发布的《民法典》、《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均对医患关系的依法处理予以持续完善与规范。针对知情同意、过度医疗、医师依法执业管理、产品责任管理等方面的新变化,将产生新的医疗纠纷问题点,需要医疗机构及时进行规范,以利于依法进行医患关系调处。

       为帮助各医疗机构更深入地理解和落实《医师法》,提升医疗服务水平,保障医师合法权益,规范医师执业行为。同时健全医疗纠纷防范和控制体系,提高医务人员的医疗安全风险防范意识,熟悉医疗纠纷处理途径,学习处理医疗纠纷的实务经验,加强相关专业一线人员预防和处理医疗纠纷的能力。中国医药教育协会特举办“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 暨医疗风险防范培训班”。请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领导、医疗机构管理者积极组织医务人员参加。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

中国医药教育协会

承办单位:

北京康恩泽国际医学科技中心

北京中创医院管理有限公司

二、会议内容:

1、《医师法》出台的背景、亮点及重大意义;

2、《医师法》重点章节深度解读;

3、《医师法》实施后医疗执业活动的变化;

4、《医师法》对紧急医疗的规定变化;

5、《医师法》实施需要配套的相关政策展望;

6、《医师法》对日常医疗活动的风险警示;

7、日常医疗活动涉嫌违反《医师法》的情形和规避;

8、《医师法》对保障措施的细化;

9、《医师法》对知情同意的规定;

10、《医师法》对超说明书用药的规范;

11、《医师法》与《民法典》医疗机构相关条款的结合理解;

12、《医师法》与最新医疗损害责任司法解释的结合理解;

13、基于质量与安全管理体系的医疗风险防范策略;

14、基于负性事件促进医疗质量安全闭环管理;

15、过度医疗热点问题的应对措施;

16、PDCA循环的患者安全管理模式;

17、纠纷应对、医疗安全和患者安全三种思维在医疗工作中的应用;

18、新法背景下病历书写与管理的主要法律规范;

19、新法背景下病历书写与管理的常见法律风险与防范。

三、参加人员:

1、各地卫健委(局)分管领导、医政处(科、股)、法规处(科、股)、医疗服务监管处(科)主管领导及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工作人员;

2、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院长、副院长、医务处(科)、质控科、投诉管理科、安全办、医患纠纷办、病案室、门(急)诊及各临床等科室负责人及业务骨干;

3、各地医疗行业协会、学会相关负责人及业务骨干;

4、各地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相关负责人及业务骨干。

四、时间与地点:

时间:2021年10月29日-10月31日(29日全天报到)

地点:江苏省丨南京市(报到地点另行通知已报名单位)

五、授课师资:

仇永贵   卫生事业管理研究员、卫生法学方向硕士生导师,具有律师、司法鉴定人、执业医师、高校教师等资质,南通大学附属医院司法鉴定所负责人、门诊部主任、法律顾问,任中国卫生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医院协会医疗法制委员会医院法制学组组长。

樊   荣   北京清华长庚医院医患关系协调办公室主任。中国医院协会医疗法制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研究型医院协会医疗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北京医患和谐促进会副秘书长、常务委员,北京医学会医政准入、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评审专家库成员。

于   宏   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投诉管理科专家,中国医院协会医疗法制专业委员会委员,广东省医学会医事法学分会委员,广东省临床医学学会互联网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参与处理各类纠纷上千例,参与陪审或代理医疗案件百余例。

六、参会须知:

(一)培训费1500元/人,为方便与会代表沟通交流,学员食宿由会务组统一安排预订(费用各单位自理),开具发票回原单位报销。

(二)收款单位信息

户   名:北京中创医院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大兴支行

账   号:0200053109000023954

汇款请注明:南京《医师法》培训班

(三)请将填写好的《报名表》以邮件或微信发至会务组或扫描下方二维码在线报名会务组将在开班前一周告知报到地点、具体日程安排等事宜。

七、联系方式:

项目负责人:李叶飞                                 

手机/微信:13520780100   

电话/传真:010-53041518   

报名邮箱:13520780100@163.com

本期培训班结束发国家级I类教育项目学习卡



请扫描下方二维码在线提交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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