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长沙】新形势下医疗质量持续改进与医疗纠纷处理学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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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9-09-16 14:56

医疗安全(医疗质量)是医疗工作的生命线,患者安全是医疗行业的第一原则。在医疗机构质量管理的理论研究与实践领域,医疗质量与患者安全均是最热门的核心内容,同时也获得了卫生行政部门的高度重视。近年来,我国在医院质量与医疗纠纷管理方面屡发新政。《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及《医疗机构投诉管理办法》等等。对既往医院工作制度进行了补充和完善,对于各级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工作,医疗机构的医疗质量管理、患者安全文化建设以及医疗纠纷调处等各方面工作,均具有重大的指导意义,需要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医疗机构的管理者、医务工作者认真学习并不断反思、改进。

新法律、新规定、新要求,必然对医院内部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医院内部医疗纠纷处理制度产生很大影响。医疗机构如何理解这些新规定,如何落实这些新规定,尤其是如何让一线医务人员尽快调整认识,适应并在工作中践行这些新要求,成为了医院管理者当前必须要着手解决的问题。医疗机构如何在当前新的法制环境以及特殊的医患环境下,更好的运用新思维、新工具,切实提升医疗质量与安全,促进各项医疗机构评价指标的合理平稳发展,是每一所医疗机构在新时代发展前进的道路上必须直面并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中国医药教育协会继续医学教育部特在全国举办“新形势下医疗质量持续改进与医疗纠纷处理学习班”,请各单位积极组织参加。有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模块一:以核心制度建立为中心的质量体系建设和持续改进

1、核心制度的演变历程及最终确立、变化;

2、医疗机构如何制定符合实际情况的核心制度;

3、日常核心制度检查的方法和持续改进要求;

4、《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管理办法(试行)》理解与实务;

5、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落实与薄弱环节改进;

6、违反核心制度的法律风险及典型案例。

模块二:医院评(复)审和日常质量巡查工作的开展

1医院评审来源、演变进程及目前进展;

2、医院评审相关资料准备与注意事项及检查要点;

3、评审各板块分组及评审要点简介;

4、质量管理工具运用;

5、评审方式方法、迎接评审注意事项。

模块三:新形势下病历书写、保管与纠纷应对

1、常见病历书写、病案管理存在的问题;

2、病案修改和伪造的定义;

3、法院判决中有关病历书写的热点案例;

4医疗文书在医疗纠纷中的价值;

5、当前法律法规对病历书写和管理的新要求。

模块四:医疗纠纷与投诉管理

1、《医疗机构投诉管理办法》的要点和变化;

2、《医疗机构投诉管理办法》与《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的衔接;

3、医疗投诉接待、受理、处理、回复的基本要求;

4、医疗投诉和医疗纠纷档案管理;

5、日常投诉、纠纷工作各类模板、工作流程的制定;

6、医疗纠纷与第三方调解、诉讼的衔接。

二、参加人员:

1、各级卫生健康委(局)分管领导、医政处(科、股)、法制处(科、股)、科教处(科、股)负责人及相关业务骨干;信访与医患纠纷调处工作的领导及相关人员

2、各省、市医学会、医调委相关负责人及业务骨干;

3、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院长、副院长、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医务处(科)、质控科、护理部、评审办、病案科(室)、医患办、投诉办、门(急)诊科、各临床科室、医技科室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业务骨干。

三、时间与地点:

时间:2019年11月15日—11月20日(15日全天报到)   

地点:湖南·长沙(具体酒店见报到通知)

四、授课师资:

培训班拟轮流邀请北京医院、北京积水潭医院、北京清华长庚医院、四川大学华西医院、中南大学湘雅医院、南通大学附属医院、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及国内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专家做专题讲授。

五、收费标准:

培训费1500元/人,为方便与会代表沟通交流,食宿由会务组统一安排,费用各单位自理。所有费用报到当天一并缴纳,统一开具发票。

六、报名方法及其它事项:

请将填好的《报名表》以邮件或传真发至会务组,会务组将在开班前一周通过邮件或传真的形式传发《报到通知》,告知报到地点、具体日程安排等事宜。

七、会务组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叶飞                   

电话/传真:010-53041518                   

手机/微信:13520780100           

报名邮箱:13520780100@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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